产品简介:
上海华潍生产的海肾萤光素酶报告基因检测试剂盒(Renilla Luciferase Reporter Gene Assay
Kit),是一种以肠腔素(Coelenterazine)为底物来检测海肾萤光素酶(Renilla reniformis luciferase,简称renilla luciferase)活性的试剂盒。
海肾萤光素酶是一种分子量约为36kD的蛋白,在氧气存在的条件下,可以催化Coelenterazine氧化成Coelenteramide。在Coelenterazine氧化的过程中,会发出生物萤光(bioluminescence)。生物萤光可以通过化学发光仪(luminometer)或液闪测定仪进行测定。本试剂盒的检测原理参考图1。
保存条件:
海肾萤光素酶报告基因细胞裂解液和海肾萤光素酶检测缓冲液,4℃保存3个月有效,-20℃保存一年有效;海肾萤光素酶检测底物(100×),-20℃避光保存6个月有效,-80℃避光保存一年有效。
注意事项:
为取得最佳测定效果,在用单管的化学发光仪测定时,样品和测定试剂混合后到测定前的时间应尽量控制在相同时间内,例如30秒内;使用具有化学发光测定功能的多功能荧光酶标仪时,宜先把样品全部加好,然后统一加入海肾萤光素酶检测工作液。
由于温度对酶反应有影响,所以测定时样品和试剂均需达到室温后再进行测定。
样品和测定试剂混合后,必须等待1-2秒,再进行测定。测定时间通常为10秒,根据情况也可以测定更长或更短时间,但是同一批样品宜使用相同的测定时间。
海肾萤光素酶检测底物(100×)配制在无水乙醇中。由于无水乙醇容易挥发,有时会在初次使用时发现体积明显小于100μl的情况,此时用无水乙醇把体积补足至100μl,并混匀后即可使用。
海肾萤光素酶检测工作液宜配制后立即使用。如不能立即使用,-20℃可以保存一周。随着保存时间的延长检测效果会不断下降,因此不可配制成工作液后长期保存。
为避免由于质粒转染细胞时效率的差异而带来的误差,可以同时转入适当的萤火虫萤光素酶(firefly luciferase)的报告基因质粒作为内参,采用上海华潍的双萤光素酶报告基因检测试剂盒(PHWSH033/PHWSH034)进行检测;也可以同时转入β-半乳糖苷酶(β-galactosidase, β-gal)报告基因质粒作为内参,然后采用上海华潍生产的β-半乳糖苷酶报告基因检测试剂盒(PHWSH0053)进行检测。采用本试剂盒中的报告基因细胞裂解液裂解获得的样品可以直接用于β-半乳糖苷酶报告基因检测试剂盒(PHWSH0053)的检测。
本产品仅限于专业人员的科学研究用,不得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不得用于食品或药品,不得存放于普通住宅内。
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请穿实验服并戴一次性手套操作。